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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清:在全州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作者:湘西州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  来源:湘西州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  点击:1405  加入时间:2006-03-20 11:53:11

 

在全州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李德清

2006316

 

同志们:

这次全州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部署今年依法行政工作。刚才,世锋同志总结了2005年法制工作,对2006年的工作作了具体安排,我完全赞同。请大家认真领会,抓好落实。下面,就进一步全面推进我州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我讲三点意见。

一、要进一步增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认识
   
2005年是我州依法行政取得明显进展的一年。主要表现在:地方立法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的质量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逐步深化;行政执法水平有所提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逐步转变;行政监督进一步增强;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这些,对于我州建设法治政府起到了良好的推进作用。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贯彻《纲要》、推进依法行政的措施还不够有力,依法行政的状况不够理想;一些行政机关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法制观念不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时有发生;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权力与利益挂钩、与责任脱钩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对这些问题,如不解决,将直接影响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国家法律的权威。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求我们必须提高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增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责任感。

第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政府,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政府,有利于促进各级政府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保障人民群众依法享有各项权利和自由;有利于人民群众对政府的监督,使政府工作人员摆正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履行公仆义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正做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第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政府,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依法治国要求国家是法治国家,社会是法治社会,政府是法治政府。我国行政机关负责实施80%以上的法律法规,政府必须带头守法、严格执法。建设法治政府,就是为了使行政权力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做到依法治“官”、依法治权,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带动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

第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政府,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有完备的法制来保障。建设法治政府,依法界定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更多地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才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从而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第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政府,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根本途径。创建法治政府,可以促进各级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可以增强各级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二、要进一步明确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必须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好“三项制度”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纲要》和省政府《五年规划》。贯彻落实《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事关全局,影响深远的系统工程,需要强化措施常抓不懈,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推进。根据《纲要》要求和省政府《五年规划》的具体部署,今年全州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都要认真建立和落实好三项制度:(1)要建立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各级各部门每年至少要举办2次以上法制讲座;各级各部门法制机构还要会同组织人事部门,认真研究落实《五年规划》提出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知识培训的要求,尽快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培训制度。(2)要认真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函[2005]183号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依法行政情况的报告工作。(3)要抓紧研究建立依法行政考核制度。《纲要》明确规定,要把依法行政情况列入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考核内容,并作为考核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政绩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会同人事部门加强调查研究,抓紧制定具体的措施和办法,尽快建立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考核制度。

(二)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地方性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的质量。一是地方性立法和制定规范性文件要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实现。二是突出制度建设的重点。要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优先制定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加强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有关规定。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把应对各种突发事件,保障农民工和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规范城市拆迁和农村征地等方面制度建设放在首位,真正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三是完善制度建设的程序。要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的民主集中制。凡是涉及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事先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科学论证;凡是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当事先向社会公布,或者通过举行听证会、座谈会、论证会的形式广泛听取意见,以保证管理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集中民智,广纳民意,增强文件制定的民主性。四是统筹考虑规范性文件的适时修改。

   (三)认真贯彻《湖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湖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建立和完善备案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今年全州要实现“三级政府、两级备案”的备案监督体制全面正常运转,实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备案审查工作目标。

  第一,落实备案审查工作责任制。制定机关对其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负责,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负有监督责任,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要认真履行备案审查职责,并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指导。

  第二,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州直各部门、各县市政府凡制发涉及外部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都要及时报送备案,报备率要达到100%。要把备案工作的重点转移到审查上来。对与上位法相抵触的,越权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强制的,与WTO规则相违背的,设置地方保护、行业垄断的,以及制定程序不合法的,政府法制机构要责成制定机关及时修改、停止执行或依法坚决予以撤销,做到有错必纠。要积极探索备案审查工作的新路子、新办法,建立社会公众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机制,对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公民提出的对规范性文件审查的建议,要认真受理,并及时启动监督程序,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复,并在法定期限内告知当事人。

  第三,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要建立健全统计通报、责任追究等管理制度,对法制机构审查提出的意见,有关单位要认真改正。对“有件不备”、不按要求纠正“问题文件”的,要严格依照《湖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规定处理。各级各部门不仅要履行报备义务,做好审查工作,而且要加强对下级政府和所属单位备案审查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将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定期向本级政府写出书面报告,并抄报上一级政府法制机构。

(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贯彻落实《纲要》的基本要求,是规范和监督行政行为,确保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的重要举措。今年各部门、各县市要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把这项工作抓到位。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由州人民政府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安排,办公室设在州政府法制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项具体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行政执法部门要成立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狠抓落实。二是认真梳理执法依据、执法主体。我州执法依据、执法主体基本上是清晰的,但是由于机构改革等原因,一部分执法主体、权力也存在交叉、不明的问题。因此,各部门要认真梳理执法依据、执法主体。三是明确执法岗位责任,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法定义务更加清晰。四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 省、州《实施意见》规定,县(市)和州直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具体工作由政府法制机构承担,要把评议考核制与过错责任追究相结合,把对行政机关的过错追究与对个人的过错追究相结合,把对一般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与对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相结合,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须赔偿。

   (五)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做好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是搞好依法行政工作的关键。要狠抓行政执法质量,有效利用执法手段,依法执法,公正、公开、透明地行使行政权力。要加大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加强对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等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有效地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三是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通过管理和培训,建设一支政治、业务素质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政府。四是要继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必须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要重依据、重证据、重程序,建立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坚决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五是要抓紧落实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吉首市推行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是2003年由吉首市政府申请,州政府申报,经省政府批准的。它既是国务院下放审批权限后我省第一个被批准实施这项工作的单位,也是全省第一个被批准实施这项工作的县级市。吉首市政府做了大量工作,但是因种种原因,一直没有落实到位。今年一定要下大决心,采取过硬措施,把这项工作搞到位。

(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认真做好政府法律服务工作。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化和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涉法事务日渐增多,对法律专业人士的参与需求也更为迫切。政府法制机构担负着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咨询、协助政府领导处理法律事务的重要职责,希望大家努力把握正确的工作方向,紧紧围绕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广视角、高水准、有重点、讲实效地搞好政府法律服务工作。具体说来,主要是要作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认真办理政府法律事务。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处理政府涉法事务,及时提出研究意见报领导决策。二是从法制建设、法制保障、法律把关上为政府决策、政府行为提供保障和服务。政府法制机构要积极参与政府的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它法律事务,围绕党委、政府有关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资、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国企改革等重点工作,为政府领导当好法律方面的参谋和助手。三是依法处理行政争议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和社会转轨期,行政管理活动中出现一些行政争议和群众上访是不可避免的,政府法制工作机构作为政府的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方面的参谋助手,要针对当前行政管理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积极主动地研究其中的涉法问题。对符合行政复议受理事项的行政争议,要引导信访人通过行政复议等法定渠道解决行政争议;对属于政府法制监督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行政问题,要通过法定的监督渠道认真监督整改,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大局。

三、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落实

(一)要落实领导责任,加强工作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不是一项具体业务工作,而是涉及政府工作的全局性工作;不单是法制机构的事,而且是政府所有部门职责内的大事;不仅是主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干部的责任,也是所有领导干部的责任,尤其是县市政府、州直单位主要领导要承担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级政府、各部门都要围绕创建法治政府的目标,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突出重点,制定规划,拿出具体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监督检查,把依法行政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二)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学习法律制度,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增强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要自觉转变行政理念,树立责任意识、程序意识,自觉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问题和矛盾,不能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废法。

(三)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法制机构的作用。贯彻落实《纲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薄弱环节也在基层。目前贯彻《纲要》、推进依法行政在工作力度上存在自上而下逐渐递减的趋势。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顾问作用。要加强法制机构特别是县市政府法制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要配备得力干部,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应有的支持和保障。要研究加强乡镇法制工作和加强州(县、市)直部门法制机构和行政执法机构及队伍建设的问题。政府法制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提高队伍素质,真正发挥作为较高层次的参谋机构、综合性的办事机构、强有力的监督机构的功能,为政府决策、政府运行和行政监督提供优质服务。

同志们,政府法制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创建法治政府,为促进我州改革、发展和稳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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