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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土家医药苗医药保护条例和农村公路条例草案
作者:湘西州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  来源:湘西州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  点击:104  加入时间:2008-10-29 02:23:11

州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土家医药

苗医药保护条例和农村公路条例草案

20081014日,州政府召开第16次常务会审定并原则通过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土家医药苗医药保护条例(草案)》和《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村公路条例(草案)》。

会上,州委副书记、州长徐克勤进一步强调制定两个条例的必要性,充分肯定了前阶段立法调研起草工作的成绩,他强调,制定两个条例,非常必要,也非常及时,已总体成熟。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胡章胜强调要根据我州实际,对农村公路界定,资金来源、补贴,养护资金标准等方面的问题要进一步明确。会议原则通过两个条例草案,并要求州政府法制办、州卫生局、州交通局根据会议研究的意见就相关条例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提交州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认为,制定土家医药苗医药保护条例有利于保护、继承和发展土家医药、苗医药,有利于发挥民族资源优势和民族文化优势,对于发展民族医药支柱产业,建设创新型湘西,加快富民强州步伐具有重要意义,要进一步加大保护和发展力度,促进土家医药、苗医药良性发展。

会议认为,农村公路是农村发展的薄弱环节和制约瓶颈,制定农村公路条例有利于进一步理顺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有利于建设、规划、养护和管理农村公路,是促进我州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措施,要加大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力度,促进全州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州卫生局长张旭、州交通局长龙文辉分别就土家医药苗医药保护条例和农村公路条例的起草工作作说明。(彭 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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